未婚妻

2005042517:19
最近SPENCER很愛稱呼我:「未婚妻」。

彷彿電視劇裏才會出現的名詞,現在變成我的代名詞了,感覺好奇妙。

記得很久以前,李明依曾說她之所以答應嫁給她先生的原因,是因為她很喜歡「fiancee」這個字(未婚妻的英文),唸起來很夢幻的感覺,對我來說,「未婚妻」這個字眼,好像也有一樣的魔力。

因為這個名詞,不是每個人都能用的,僅限於已經訂婚但尚未結婚的女生,才有權利使用,也就是說,這個字眼是稀有的,更讓人覺得夢幻而浪漫。

2005年4月16日,我成為了SPENCER的「未婚妻」,雖然不知道這個名詞可以用多久,但是我會好好把握這段時間,好好享受當個「未婚妻」的感覺。